電子資源合理使用說明
電子資源合理使用說明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以免嚴重影響本校校譽。如一經查證違規行為屬實,除停止使用權外,須自負民法、刑法、著作權法等相關法令責任。 請務必先詳閱各出版社之使用規定及版權聲明,再利用各項電子資源。
一、使用者:以本校在職在校教職員生為限。 二、使用方式:
1.限個人學術研究或教學目的使用,嚴禁有商業行為。
2.嚴禁以任何形式連續、大量、有系統地複製、下載、列印檔案。
3.嚴禁將密碼以任何形式告知他人。
4.嚴禁擅自以任何形式,透過任何儲存媒體,將實體及電子資料之全部及部份內容,傳送、傳播、提供給非本校教職員生使用。
5.除上述外,凡直接或間接觸犯各出版社之使用規定及版權聲明者,皆屬違規行為。
二、違規懲處及影響範圍:
1.使用者:一經查證違規行為屬實,使用者除必須親自致函向出版社道歉,並依本校規範移送校方處置,「立即停止使用網路資源,若涉及侵權行為者,尚應依民法、刑法、著作權法等相關法令負訴追責任」。
2.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全校:導致本校遭出版社停權、妨害全校使用權並嚴損校譽。
三、違規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