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圖書館跨校區圖書資料借還服務要點
102年7月3日圖書資訊發展委員會通過
一、為提升本校內湖、木柵兩校區圖書館館藏互借、互還之流通服務,特定本要點。
二、依據中華民國圖書館法第七條「圖書館應提供其服務對象獲取公平、自由、適時及便利之圖書資訊權益」之內容制定。
三、本服務內容以調閱跨校區之圖書及視聽資料為主,當期期刊以服務該校區讀者為主,不提供調閱服務。
四、服務對象以本校教職員工、團員、學生及志願服務人員為主,非屬以上對象者,不得申請跨校區借書服務。
五、本服務為免付費服務,每人每次以調閱3冊為限。
六、欲申請本服務者應至所在校區之圖書館服務臺填寫調書紀錄表,並留下正確之聯繫資料以利後續通知。
七、讀者欲歸還跨校區借閱之圖書,可至任一校區圖書館並依「圖書館使用規定」辦理歸還。
八、圖書館於接獲申請調閱起3個工作天內(例假日不計)需送出借閱圖書或回覆申請者無法順利調閱之原因。
九、申請者自館方通知後即可憑借閱證親自至調閱資料送達之圖書館辦理借書,取書保留時限為7天,逾期未取,除不保留圖書外,並將累計申請人逾期紀錄,逾期領取超過2次者,自申請人最近一次申請日起,停止其跨校申請權利30日。
十、本要點經圖書資訊發展委員會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