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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圖書館期刊報紙管理要點

民國103年4月9日圖書資訊發展委員會議通過

 

一、為使本校圖書館期刊及報紙充分發揮其效用,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校圖書館除自行選購及各界贈閱之期刊報紙外,每年於第一學期開學後,各單位得在預算範圍內開列推薦期刊及報紙清單,送圖書館彙整,陳校長核定後,於下一年度辦理訂購。

三、訂閱之期刊及報紙一律送圖書館驗收與登錄,逾期未到者由圖書館負責連絡催寄。

四、期刊及報紙之閱覽典藏:

當期期刊及當日報紙限館內閱覽。
過期期刊請向櫃檯借閱,借閱規則與圖書同。
報紙僅提供當日閱覽,過期不予保存;期刊保存期限除週刊為半年外,其餘保存期限為一年。
本校連續性出版品、校藏特色且具學術及參考價值之專業期刊予以永久保存,過期裝訂列入典藏,供館內查詢參考之用,不予外借。
五、基於資源分享及提高持續利用之價值,圖書館訂購期刊中不予裝訂保留之刊物、複本期刊與不納入館藏之贈送期刊,於每年淘汰後於圖書館內舉辦期刊贈閱活動,供全校師生員工免費索取。

六、本要點經圖書資訊發展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