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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圖書資訊發展委員會組織辦法

民國96年1月10日第12次行政會議通過
民國103年4月16日第187次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民國114年2月26日第374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本校為促進圖書資訊業務發展,有效運用設備經費預算,並提升圖書資訊服務品質,加強圖書資訊中心和全校師生之意見溝通,特組織圖書資訊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第二條    本委員會由副校長擔任主任委員,主任秘書、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研發長、各系科主任、通識教育中心中心主任、圖書資訊中心中心主任、藝文中心中心主任、各團團長、主計室主任、人事主任、教師會代表共同組成之。任期均為一年,連選得連任之。


第三條    本委員會置祕書一人,由圖書資訊中心中心主任兼任之。


第四條    本委員會任務如下:
      一、圖書資訊業務發展諮詢。
      二、圖書資訊資源徵集諮詢。
      三、圖書資訊經費分配建議。
      四、圖書資訊重要政策及管理辦法建議。
      五、教職員生與圖書資訊中心之協調事項。
      六、其他有關圖書資訊服務之建議事項。


第五條    本委員會每年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第六條    本委員會開會時,得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列席。


第七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全文文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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