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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戲曲學院《戲曲學報》編輯委員會設置要點

107 1 31 276 行政會議通過

110 9 15 333 行政會議通過

113 1 17 361 行政會議通過

一、 為鼓勵戲曲學術研究,提高學術水準,並促進海內外學術交流,特訂定《戲曲學報》編輯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設置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委員會置委員九至十一名,由下列人員組成:

() 圖書資訊中心中心主任為當然委員。

() 校內委員:三至四名。

() 校外委員:七至八名。

() 校內外委員由校長遴聘之。

() 本委員會中推選一名委員擔任主編,任期為二年。

() 本委員會置執行秘書一名,由出版組長擔任,處理有關《戲曲學報》之編印、徵稿、發行相關作業。

() 本委員會委員任期二年,得連聘連任。

三、 本委員會主要工作為《戲曲學報》論文徵稿、審查、編輯、印行等相關事務。

四、 本委員會每學期召開一次,開會時需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五、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